國有企業高管人員履職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章程的規定,作為黨員,還須遵守黨章及黨內紀律的規定,否則,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黨紀責任。
一、法律責任
(一)民事責任
《公司法》規定企業高管人員承擔民事責任的主要情形有:
1、履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、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,給公司造成損失的,應當承擔賠償責任;
2、違反法律、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,損害股東利益時,股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,董事長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。
民事責任的承擔方式主要有:停止侵害、返還財產、賠償損失、賠禮道歉等。
(二)行政責任
根據《企業國有資產法》、《中央企業資產損失責任追究暫行辦法》、《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》等法律規定,國有企業高管人員承擔行政責任的情形主要有:
1、濫用職權,損害國有資產權益。如違反“三重一大”決策制度;在清產核資、資產評估、產權交易等企業改制環節中存在違規行為;違規進行投資、采購和招投標等。
2、以權謀私,損害公司利益。如侵占、挪用企業資產;違法與本企業或關聯企業進行交易;從事同類經營和其他營利性經營活動;利用職務便利為配偶、子女及其他特定關系人謀取私利。
3、資金管理不到位,違反財經紀律。如因資金管理不嚴導致貪污、失竊、攜款潛逃等事件;現金未及時入賬、留存現金超過核定限額或私存私放資金;私設“小金庫”。
4、違反薪酬管理規定。如自定薪酬、獎勵、津貼、補貼和其他福利性貨幣收入等,違規發放薪酬、支付福利保障待遇。
5、其他違規行為。如違規兼職、超標準職務消費等。
行政責任的承擔方式主要有:經濟處罰——扣發績效薪金、獎金,終止授予新的股權;行政處分——警告、記過、降職、責令辭職、撤職、解聘等;禁入限制——在1至5年內或者終身不得被企業聘用或者擔任企業負責人。
(三)刑事責任
根據《刑法》規定,國有企業高管人員作為國家工作人員,須承擔刑事責任的情形有兩類:一是因職務行為違反刑事法律導致,二是所在企業違反刑事法律,除企業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之外,作為主要負責人或直接負責人亦須承擔刑事責任。
職務犯罪包括兩類:一是貪污賄賂類,包括貪污罪,挪用公款罪,受賄罪,隱瞞境外存款罪,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,私分國有資產罪等;二是失職瀆職類,包括濫用職權罪,失職罪,簽訂履行合同失職被騙罪,非法經營同類營業罪,為親友非法牟利罪,徇私舞弊低價折股、出售國有資產罪。
因公司違反刑事法律構成犯罪,作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或其他直接責任人員需承擔刑事責任的,主要包括: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,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,消防責任事故罪,逃稅罪,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、抵扣稅款發票罪,虛開發票罪,假冒注冊商標罪,侵犯著作權罪,侵犯商業秘密罪等。
二、黨紀責任
根據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,共產黨員違反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,違反國家法律、法規,違反黨和國家政策、社會主義道德,危害黨、國家和人民利益的行為,依照規定應當給予黨紀處分,主要包括違反政治紀律、違反組織人事紀律、違反廉潔自律規定、違反財經紀律、失職瀆職、貪污賄賂、嚴重違反社會主義道德等。
黨紀責任的主要承擔方式:視情節輕重,可給予警告、嚴重警告、撤銷黨內職務、留黨察看、開除黨籍的黨紀處分。
其中,違反國家法律,對企業國有資產損失負有責任受到撤銷黨內職務以上紀律處分的,五年內不得擔任央企領導職務。
三、風險防范
既然國企高管可能面臨那么多的法律風險,應當如何防范呢?以下建議供參考。
1、學法、懂法
學習公司法和刑法中與公司高管密切相關的規定,了解公司高管的法律責任和法律風險,只有懂法,才可能做到守法。
2、研讀章程
拿出點時間認真研讀公司章程和公司其他內部規制制度,讀懂、讀透,才可能在執行職務時不違反章程和其他內部規定。
3、增加免責條款
如果有可能,在公司章程中增加高管的免責條款,防范可能的風險。
4、把握法律底限,不踩紅線
對于法律明確禁止的行為,公司高管應該認真把握底限,不冒風險,不踩紅線。
5、依法依章履行職務
公司高管在履行職務時,應該嚴格根據法律規定和章程規定履行職務,做到不違法不違章。
6、集體決策,記錄異議
公司高管在執行職務時,要根據章程規定的決策程序進行決策,盡可能集體決策。在公司決議時,對于違反法律、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行為,盡可能明確提出異議并記載于相關會議記錄。
7、內部和諧
公司高管要做好公司內部工作,保持內部和諧,防止因內部失和增加不必要的法律風險。
8、購買執業責任風險保險
公司高管可以自行購買執業風險保險,或者要求公司提供執業風險保險。
9、找一位熟悉的律師朋友
公司高管可以找一位熟悉公司法的律師朋友,可以隨時咨詢,盡可能預防風險發生。如果一旦遇到具體的法律風險,則有必要找一位專業的律師提供具體的法律幫助。